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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中医药合作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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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中医药合作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2008-08-05 09:00:50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显示次数:   编辑:hpc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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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根据中国政府和法国政府于2007年3月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在中医药领域合作的协议》以及2007年11月签署的中法中医药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中法双方于2008年7月24日在巴黎共同召开了中法中医药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这是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得到的消息。

  本次会议中方出席人员包括作为中方委员会主席的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和中方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以及卫生部、科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我国驻法使馆的代表;法方出席人员有法方委员会主席、法国工程院院长基诺,法方委员会副主席、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主席布黑士尼雅克,法方委员会副主席、法国皮尔法伯公司总裁顾问德海尼奥库荷,以及法国卫生部、科研署、健康产品卫生安全署、外交部和高等教育与研究部的代表。

  王国强在会议致辞中向法国在中国四川发生强烈地震后为受灾群众和家属提供物质援助和精神鼓励表示感谢,对委员会过去几个月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感谢法方成员为本次会议所做的大量筹备工作,并对双方开展下一步合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本着“先易后难、先简后繁、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强沟通,深入交流,寻找合作的共同点和切入点,开展务实合作。二是要充分认识到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医药发展结合的重要性,加强学习。同时,法方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理论、理念、诊疗方法等方面特点的了解,双方通过对传统中医药与现代医药不同点和结合点的认识,共同促进合作研究的进行。三是双方要认识到政策环境与合作机制的重要性。中方加强对法国以及欧盟关于中医药政策法规的了解,加强对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通过双方合作为制定有关政策、技术标准提供决策和科学依据。四是要认识到中西医作为两种不同的医学体系,双方合作既要有坚定的信心,也要有锲而不舍的耐心。

  基诺在致辞中表示同意王国强的意见,特别是政策环境的重要性。他指出,法方委员会成员中有多个政府部门,应加强在政策方面的讨论与研究,促进双方的合作。

  会后,王国强代表中方与法方签署了第二次会议纪要。根据该纪要,双方将进一步落实两国政府签署的协议,围绕中法中医药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疾病病种范围开展药物、临床基础以及技术方法等方面合作研究项目的招标工作。双方原则上确定了中法中医药合作项目招标书与申请书的格式与内容,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发布。会议纪要原则上确定了公开征集或项目推荐的时间以及申报、初筛、终审的时间和程序。

  此外,在中法中医药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法国科研署表示将优先选择该委员会确定的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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