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推动中西医结合
9月22日,第三届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在广州召开。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会上发表了“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积极推进中西医结合,共同为维护人类健康做出贡献”的重要讲话。希望西医药、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者相互尊重、相互学习、优势互补、团结合作,共同为探索和实现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道路而不懈努力。
3.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科学管理
在全国中医药工作座谈会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作了“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科学管理---对中医药工作系统及其运行机制的认识与思考”的主题报告。报告深入分析了当前中医药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微观、中观、宏观的层面,对当前中医药工作系统及其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工作思路。
4.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12月1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中医药报开设“中医药文化专版”,并与深圳市中医院共同主办了“首届全国书画摄影大赛暨中医医院文化建设研讨会”,活动收到了大量作品与来稿。
王国强对发展中医医院文化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要抓住机遇,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到中医医院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使其更具特色。三是创新载体、形式多样,满足群众不同的需求。四是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2007年中医药新规范新举措
1.医院中药饮片管理有了规范
3月2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并开始施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该规范针对目前医疗机构中中药饮片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以质量为核心,重点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饮片的过程管理、环节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以提高医疗机构重要饮片管理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2.《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中医药发展战略
5月21日,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希望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纲要明确,我国将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重要作用。纲要提出:坚持中西医、中西药并重,实现中西医药协调发展。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做好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工作。制定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全面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和名厂、名店、名药的发展战略。
3.药店设置中医坐堂医开始试点
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并对审批合格后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试点范围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和诊所医师提出具体条件。
4.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出台新办法
11月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于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在全国全面实施。该办法对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建立完善符合中医、民族医特点的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准入制度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可以充分发挥中医传统的家传师授传承方式的作用,形成一条不同于中医药院校培养中医师的途径。
5.十一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12月1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民委、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11个部委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共同推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2007年中医药大事记
1.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立
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716号)。为协调解决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担任协调小组组长。
中药现代化30年前就开始提出。但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中药现代化”概念。通过制定和实施GMP、GAP、指纹图谱等一系列规范化的制度,中药现代化逐渐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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