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如何迈进国际市场 用法律保护医药
2008-06-20 14:28:07 来源: 医药123网 显示次数: 编辑: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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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新药的研发我们就落后于国外很多年。在研究上,硬件方面的超越是一个方面,国外对这种基础的重视程度才是我们更欠缺的。在研究方面,有一个体制的问题,取决于国家对
中药研究这样的基础性研究的投入有多少。
另一方面研究成果不能及时转化。我国新药研发一般由国家投资的科研院所承担,企业拥有或投资的研发机构既少且小,以致新药研发环节与生产工艺严重脱节。国际上重要的新药研发机构一般是由跨国药企设立或由其赞助,研究始终紧扣生产与临床,成果转化率高。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取决于能否在新药研发上取得突破,在目前产业规模和水平有限的条件下,新药研发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整个产业的资源整合和研发模式的创新。
如何迈开中药国际化步伐以标准提升国际竞争力
目前,国家、社会和企业三方面应花大力气增加研究广度,加大研究的深度,制定、推行并实施中药材生产的GAP规范、
中药饮片生产的GMP规范,并加强对中药炮制规范的研究和产品的开发,建立中药国际标准。
近几年,我国60%的出口企业遇到过国外的技术壁垒,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每年超过540亿美元,这其中也包括了中药产业在内。因此,只有全面、及时地了解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针对性地提高中药产业中的科技含量,才能破除国外技术壁垒。中药要在残酷的竞争中立于不败,关键是提高中药产品质量,而标准则是质量的基础,只有执行高水平的标准,才能有高质量的产品。WTO协定要求,各国在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时,要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这实际上已把国际标准作为市场的准入条件。由于我国中药生产是世界强国,中药经济外向度较高,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就更为迫切。
加强中药企业的商标保护
当日本“救心丹”、韩国“高丽参”打入国际市场,且单品出口就相当于我国全部中药材出口额的50%时,中国人都震惊了。人们这才意识到面对全球市场,必须运用专利、商标等多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存这种优势并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才能保护我国的传统中药。这是当前
中药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首先,建立和完善
中药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商标保护体系。我国中医药企业对于商标的重要作用缺乏认识,普遍表现为商标意识淡漠。我国《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都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但实践中药品商标的注册量却很少。许多驰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后,我国企业再斥巨资把商标购回,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用法律保护东方医药
针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现实压力,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法律保护滞后和执法软弱以及政出多门。一些管理部门还没有严格按照知识产权法和专利法的精神在法律上对中药品种进行保护。造成中药保护不力,概括起来主要有立法超前、司法滞后,专利申请的质与量双低,缺乏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措施。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对中药加予以保护。
增强法律保护力度,实现中药产权化。一是要在《条例》的基础上着手立法,制定一部中药保护法。二是《条例》修订中对我国中医药史书上有记载的具有明确疗效作用的
中草药要实行保护,在国外申请专利,采取这些措施,还要考虑到中药的特殊性。三是加大投入,加强研究,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
中草药种质资源基因库和对
中草药有效成分进行DNA测序,先序列化、信息化,再产权化,既体现WTO的有关原则,适应中药国际化的需要,又弥补专利单一保护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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