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感冒灵冲剂(感冒灵颗粒,感冒灵茶)质量标准有关事宜的函》(国药典中发[2006]303号)。
通知指出,在国家食品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修订并颁布实施新的感冒灵颗粒标准之前,该品种标准的实施问题可暂按药典业发(1998)第115号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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